浙江湖州為體育新業態“立規矩”
體育生活正發生悄然變化,已經不再拘泥于跳廣場舞、練太極拳、跑步,冬天去滑雪、夏天去漂流,偶爾體驗滑翔傘做回“空中飛人”。這樣的場景,正越來越被我們所熟悉。然而,你所參與、體驗的這些新興時尚的運動休閑項目,不一定“安全有保障”。
據了解,目前國家體育總局只對游泳、滑雪、潛水、攀巖這4個第一批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實施行政許可管理制度,并參照國標要求進行行政審批。而更多的新業態項目并沒有納入到這個目錄,因此不在行政許可范圍內。
這項困擾體育部門、經營業主,也同樣讓參與群體內心忐忑的事情,湖州在省內先行先試、率先破題,為旅游新業態“立規矩”。湖州區域山、林、湖、河齊全,又地處長三角地區腹地,開展體育旅游、戶外運動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運動休閑行業的快速發展,尤其對經濟轉型升級的貢獻越來越大,社會的參與度與關注度越來越高,這些都倒逼管理上更加規范與完善。
湖州市旅游新業態項目安全監管領導小組,對16個新業態的項目安全管理出臺管理規范,涉及13個職能管理部門。其中,該市體育局承擔其中體育類的7項,是承擔項目最多的職能管理部門。具體項目包括全地形車、射箭、漂流、飛拉達、凌空飛步、皮劃艇和傘翼滑翔,涵蓋水、陸、空等多種體育旅游戶外運動。湖州市體育局副局長龔貴庭介紹,新業態(體育)項目往往缺行業標準、缺運行規范、缺監管主體、缺安全保障,安全事故也偶有發生。一旦發生事故,不僅對人身安全造成傷害,也不利于體育旅游業健康有序發展。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發生、有序引導新業態良性發展,湖州市以制定、出臺旅游新業態項目安全管理規范(試行)為抓手,從源頭上把好體育旅游新業態安全生產關。
從去年開始,湖州市體育局對全市二十多家文旅企業、所涉及的7個體育旅游項目,進行全摸底、大排查,找短板、找問題。同時,走訪各級體育職能部門、行業社團管理部門、標準化建設管理部門,以及通過與專家學者的座談交流,更加深入全面了解這些新業態的發展趨勢、存在的管理問題等。歷時一年,湖州市體育局對7個新業態(體育)項目的規范管理,形成8萬字的文稿。今年4月規范管理(試行)正式發布。龔貴庭認為,這個先行先試的過程雖然很艱難,試行的規范標準也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但讓體育職能部門意識到強烈的責任擔當。湖州所轄的縣(市、區)也正在制定實施細則,實現市、縣兩級管理上的同頻共振與齊心協力。他也呼吁國家、省級層面,對旅游新業態(體育)項目制定更加詳盡、科學的管理規范與標準,實現行業管理的上下呼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