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項目建設指南(試行)》發布
近日,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項目建設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旨在有序推動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的建設進程,全面提升項目的規劃、實施及運營管理效能。
在總體要求上,《指南》強調了四大核心原則:一是堅持生態保護優先,確保所有建設活動均在不破壞自然生態系統、不影響行洪和供水安全及生物多樣性的前提下進行,注重建筑垃圾的處理與自然環境的保護;二是科學謀劃選址布局,要求項目需結合當地資源條件、交通基礎等因素,巧妙融入自然環境之中,同時避開自然災害頻發地段,并嚴格遵守各類管控要求;三是合理控制規模成本,倡導經濟實用與集約節約的理念,反對盲目擴張與過度建設,避免造成資源浪費;四是創新管理運營方式,鼓勵政府、社會與市場三方協同合作,探索市場化運作模式,以提升項目的可持續性與運營效率。
針對項目的主要建設內容,《指南》詳細規劃了三個方向:一是專項運動場地設施的建設,將依托豐富的山水陸空資源,打造多樣化、生態友好且安全的戶外運動場所;二是運動項目配套設施的完善,包括戶外運動營地、船塢艇庫碼頭、觀賽設施等,以滿足不同運動項目的需求;三是服務保障設施的強化,如戶外運動驛站、應急救援設施、標識標牌系統及必要的連接道路等,以提升游客的體驗感與安全性。
在項目組織與實施管理方面,《指南》提出一系列具體措施:一是科學謀劃部署,要求各地充分考量自身資源稟賦與發展基礎,合理確定建設內容與規模,并由體育主管部門統籌協調,組織專家進行技術審查;二是規范項目申報流程,確保項目選址合規、前期手續完備,防止虛報冒領資金現象的發生;三是嚴格遵守建設程序,依法依規辦理各項審批手續,加強質量監控與成本控制,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四是加強監督管理力度,利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監督信息系統,確保項目建設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要求。(轉自8月1日《中國體育報》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