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群眾健身權益
近年來,山東省濱州市不斷加大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力度,為推動全民健身提供有力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建有各類健身器材30000余件,但在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和管理方面,存在布局不科學、管理不規范、維護不到位、責任不明確等問題。為了推動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加強公共體育設施管理,滿足人民群眾開展體育健身活動的需求,日前濱州市政府制定出臺了《濱州市公共體育設施管理辦法》,將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
濱州市體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濱州市公共體育設施管理辦法》頒布出臺是濱州市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大舉措,也是推動體育惠民、改善民生、服務大眾的具體實際行動。體育部門作為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單位,在貫徹實施《辦法》的工作中,認真學習并堅決履行《辦法》賦予體育部門的職責任務,充分發揮體育部門職能,盡職盡責地建設和監管好全市公共體育設施,努力做好三個方面工作。
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的形式,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等宣傳途徑,積極開展宣傳活動,推廣健康理念,傳播合理使用公共體育設施知識,努力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促進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標準化,更好地發揮全民健身的職能作用。
加強人員培訓,完善服務功能。加強對公共體育設施管理者的培訓,讓公共體育設施管理者進一步明確自身職責,加強對公共體育設施的日常養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不斷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為廣大市民提供安全、整潔的健身環境。尤其是濱州市的18000余名社會體育指導員,他們分布在全市各個鄉村、社區,是濱州市全民健身的骨干力量,通過培訓使他們成為公共體育設施的巡檢者和維護者。
細化職責,狠抓落實。切實履行法律法規和《辦法》賦予體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在貫徹落實《辦法》工作中,進一步細化監管職責,結合日常巡查和專項執法,嚴厲查處破壞室外公共體育設施的違法違規行為,不斷提高執法服務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健身服務的需求。體育部門將嚴格履行《辦法》規定,自覺維護法規權威,認真做好本部門工作,同時與各相關部門團結協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承擔起全市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管理、維護工作。(轉自1月18日《中國體育報》05版,作者:劉昕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