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體育場地打造成民生“幸福高地”——福建著力破解全民健身場地供需矛盾
黨的十八大以來,福建省體育局發揮制度優勢,因地制宜破解全民健身場地設施供需矛盾,打通政策法規落地“最后一公里”,著力把體育場地打造成民生“幸福高地”,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以政府主導為保障 鼓勵社會參與投入
福建始終把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工作為一項民生工作、民心工程來抓,連續18年將此項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切實發揮政府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主導作用。
每年根據省委、省政府要求,制定當年度《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項目實施方案》。各地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做到統一領導、協調行動、整合資源、分工負責,主動將工程項目納入當地為民辦實事工作和建設規劃,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確保項目落到實處。
啟動《福建省全民健身條例》立法程序,為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提供法律保障。今年5月8日,全國政協召開題為“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的網絡議政遠程協商會后,省體育局隨即制定下發了《福建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全民健身場地設施運營和維護管理指引》,進一步打通政策法規落地“最后一公里”。
近年來,各級政府不斷加大對體育事業的經費投入,建立了以財政投入為主的多層次、多渠道的資金投入機制,省體育局每年將全省體彩銷售總額的1%作為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專項資金。專項資金一部分通過政府公開招標的形式,用于各類項目器材設備的購置,另一部分直接通過轉移支付市、縣(市、區)的形式對項目場地基礎建設進行補助。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各地在加大財政投入的同時,也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共同參與項目建設。
以人民滿意為目標 豐富場地設施供給
經過多年的建設和發展,福建已基本形成設區市(區)、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四級公共體育設施體系。截至2018年底,全省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2.17平方米,提前完成“十三五”提出的目標任務。
從2006年起,當地在全省行政村建設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到2012年底共投入資金4.88億元,建成14406個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點,202個鄉鎮農民體育健身活動中心,基本實現了全省行政村全覆蓋。
2013年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重心從農村轉向城市社區。八年來,當地共投入資金近6.1億元,在全省新建940個多功能運動場、250個室內健身房、320個籠式足球場、90個門球場、30個籠式籃球場、30個拼裝式游泳池、28個智慧體育公園和3個全民健身中心,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有1條登山步道,城區“15分鐘健身圈”建設不斷完善。
為了進一步改善青少年體育活動設施條件,2010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在全國率先啟動實施了“青少年校外體育活動中心和場所”建設。目前全省共有88個青少年校外體育中心,785個青少年校外體育活動場所,用地面積達60多萬平方米,不含項目建筑征地費用,全省各級資金總投入達7.63億元。
2015年起,在全省開展“老年人健身康樂家園”創建,截至去年底,全省授予省級“老年人健身康樂家園”1315個,市級3083個,縣級7959個,縣級創建率為47.76%。共有71.3%的縣(市、區)建有老年人活動中心,80.4%的鄉鎮(街道)、59.5%的村(社區)和95%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建有老年人活動中心(室)。
以聯動督查為抓手 確保工程進度質量
為切實做好為民辦實事項目,福建建立了項目建設省、市、縣三級聯動工作機制,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落實。
要求項目選址必須在人口相對集中的地方,結合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公園、廣場、美麗鄉村建設進行布點,做到對外開放并能夠承擔日常管理和維護等事項,同時要求申報單位簽定《項目建設用地承諾書》。
要求各項目點確定一名責任人,各市縣確定一名項目負責人,省體育局確定一名聯系人與各地市項目負責人對接,確保各個項目點建設層層有人抓落實。
要求受建單位在廠家安裝器材的過程中,進行協助并監督,發現問題可及時向當地體育部門或省體育局反映,通知廠家立即整改。項目建成后由縣級體育部門和受建單位進行一次驗收,設區市體育部門對項目進行二次驗收,省體育局對項目進行抽查核驗,確保項目建設按時保質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