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風險管理 筑牢安全堤壩——體育總局打出群眾賽事安全管理“組合拳”
近年來,戶外運動等群眾體育項目蓬勃發展,賽事活動供給日益豐富,參與人數持續增加,在豐富群眾體育生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與此同時,賽事組織不規范問題時有發生,造成一定安全隱患。針對近期發生的戶外運動安全事故及高溫、強降雨、雷暴等極端天氣帶來的安全風險,國家體育總局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戶外運動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國田徑協會、體育總局登山中心分別印發進一步加強馬拉松、山地越野跑賽事組織工作的通知,多措并舉加強戶外運動等群眾體育安全管理,以實際行動確保“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走深走實,推動賽事活動安全、有序、規范開展。
推出“一攬子”安全管理舉措
《通知》推出“一攬子”安全管理舉措,為加強戶外運動安全管理規劃路徑、指明方向:第一是建立全流程監管機制,嚴格執行《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安全評估工作指南》國家標準,落實“籌備檢查—賽中監控—賽后復盤”閉環管理,明確安全防范不到位不得開賽的硬性要求。第二是實施項目化精準管控,馬拉松賽事要重點關注起終點管理、賽事物資保障、流線秩序等關鍵環節和點位;山地越野跑要加強氣象和地質災害的風險預判,堅持熔斷機制;水上項目要配備足額救生設備并動態監測水域變化等。第三是做好引導和培訓,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加強正面宣傳工作,強化正向引導,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持續推進從業人員培訓,提升各相關方面安全辦賽能力。第四是壓實跨部門協同責任,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要爭取轄區內各級黨委、政府的支持,明確公安、交通、氣象、水利、海事、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調分工職責,推動形成各單位協同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第五是高度重視高溫、洪澇、極端天氣等帶來的風險挑戰,加強賽事活動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實時監控人流密度、天氣變化、參賽者身體狀況等動態風險,發現隱患立即叫停整改。
劃定群眾體育賽事活動風險“紅線”
在此之前,體育總局已印發了《群眾體育賽事活動不規范行為及案例說明》(以下簡稱《案例說明》),通過八類典型違規行為界定與真實案例分析,劃定群眾賽事活動風險“紅線”。
八類違規行為分別為:安全許可缺失,引用某兒童跑步比賽因未報備引發踩踏混亂的案例,明確1000人以上賽事必須獲得公安部門安全許可;假冒授權辦賽,某馬拉松賽冒用地方體育局名義遭追責的案例被列入警示,嚴禁冒用行政機關或社會組織名義進行宣傳;違約失信行為,針對賽事獎金、獎勵不兌現問題,引用某足球賽主辦方拒付冠軍30萬元海外交流費用的法院判例;安全責任缺位,以某百公里越野賽未及時中止致多人傷亡的重大事故為戒,強調極端天氣應急處置義務;參賽資格造假,曝光冒名頂替、偽造身份等行為,納入某全國性賽事終身禁賽處罰案例;興奮劑違規,首次將非注冊大眾運動員使用興奮劑納入監管,明確偽造病歷逃避檢查的處罰標準;擾亂賽場秩序,對鬧賽、罷賽等行為援引《治安管理處罰法》,注明可處12個月禁入觀賽處罰;涉賭涉詐活動,引用某“賽鴿俱樂部”利用賽事開設賭場獲刑案例,嚴禁賽事賭博行為。
目前正在全國各地如火如荼開展的十五運會群眾賽事活動預賽和決賽,也把賽風賽紀和安全工作作為首要任務。通過嚴把各隊伍參賽資格關、落實比賽安全管理措施、對重點項目和重點組別加強現場指導等方式,全面加強安全管控,確保賽事活動平穩有序開展。
體育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安全是底線、紅線、生命線。希望通過《通知》和《案例說明》的印發,進一步強化各界對戶外運動等群眾體育賽事活動安全、規范化發展的重視,緊盯薄弱環節,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著力提升安全防范應對能力,以高水平安全推動高質量發展。(轉自7月18日《中國體育報》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