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冠軍之路·漁我同行中國路亞船釣公開賽(湖北麻城站)
一、指導單位
休閑垂釣協會
二、主辦單位
全國工商聯中國民營文化產業商會創意旅游文化專委會
冠軍之路全國組委會
三、承辦單位
北京中體森茂體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麻城市恒安控股投資有限公司
四、支持單位(名單增加中……)
中國民營文化產業商會
中國智慧工程研究會文化藝術與科技委員會
麻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支持媒體
CCTV頻道、中國國際教育電視臺、央視網、中國體育報、中國體育圖片網、人民網人民體育、農視網、學習強國·強國運動、中國日報網、中國新聞網、中國周刊、中國網、中華網、鳳凰網、華奧星空網、消費日報網、改革網、未來網、新華社體育、中國經濟新聞網、中國財經時報、 釣魚人網、一鄉一品欄目、三農頭條、北京電視臺、北京體育廣播中心、北京晚報網、路亞中國、四海釣魚頻道、湖南衛視快樂垂釣頻道、湖北日報、極目新聞、新浪網等近百家媒體宣傳報道。
六、賽事類別
本次比賽為休閑垂釣協會一類賽事,賽事成績錄入休閑垂釣協會賽事積分系統。參賽選手為國內外專業選手,將獲得大賽組委會制定的競賽規程中確定的獎勵權益。

七、參賽人數
參賽選手100人
八、比賽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9月28-29日
地點:湖北省黃岡市麻城市浮橋河南崗水庫

九、比賽項目
路亞船釣目標魚長度賽
目標魚:翹嘴紅鲌、蒙古紅鲌、黑尾近紅鲌、鱖魚。

十、比賽亮點
一、邀請奧運冠軍出席比賽開幕式及比賽現場,奧運冠軍將與選手同臺競技,并有機會與奧運冠軍近距離接觸,共同參與嘉賓表演賽。
二、比賽邀請有“中國釣王”,中國釣魚第一人之稱的鄧剛出席開幕式及比賽現場,選手將有機會與鄧剛同臺競技,共同參與嘉賓表演賽。
十一、參賽及報名
(一)參賽費用
1、各參賽選手往返交通費自理。
2、選手將報名信息提交至賽事組委會聯系人,經資格審查后方可繳費。
3、參賽選手每人需交納2300元賽事服務費,請匯入指定賬號:42050167614100000803,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麻城西陵支行,戶名:麻城市恒安控股投資有限公司開發區分公司;聯系電話:18811701695;微信號18811701695(王天);以款到確認報名。
4、組委會提供選手參賽期間三晚的住宿、開閉幕宴會及比賽日的餐飲及飲用水。
5、參賽選手往返途中注意個人安全事項。
6、報名成功后因故不能參加比賽或因違規被取消比賽資格者,賽事服務費不予退還。
(二)報名方式
1、參賽選手填寫報名信息,信息如下:姓名、性別、年齡、所在地區、聯系電話、身份證號、服裝尺碼(或身高體重)。
聯系人:王瑞鑫
電話:18811701695 (同微信號)
郵箱:957349301@qq.com
聯系人:肖 夏
電話:15110085723 (同微信號)
郵箱:1418606094@qq.com
2、每個參賽選手必須是實名制報名,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3、報名年齡:滿18周歲至60周歲的釣魚愛好者。
4、報名日期截止2024年9月20日。
(三)紀念品
1、比賽服裝(選手需統一穿著);
2、伴手禮。
(四)報到時間和地點
1、時間:9月27日15:00前;
2、地點:麻城佰倫威國際大酒店 四星級(地址:麻城金橋大道特一號市政府旁)
3、如報到地點變更,將提前7日通知選手。
十二、競賽辦法
(一)進行兩天比賽,每天一場,每場比賽時長6小時。
(二)參賽選手必須遵守作釣和用船規定,組委會全程監督比賽過程。
(三)組委會提供單人無動力船艇(卡亞克)作為比賽用船,船身攝像設備統一安裝。
(四)選手根據抽簽結果決定舟號。
(五)比賽禁用鉛制品。(非鉛類“鉛頭鉤”可使用)

十三、成績計量和成績計算方法
(一)選手每場最多提交四類有效混合魚共5尾計算單場成績。總成績按兩場共計十尾魚獲的總長度排定名次,不足十尾按實際提交目標魚獲數計算總長度。如總長度相同,則依次比較第一長單尾、第二長單尾、第三長單尾…直至抽簽排定名次。
(二)組委會統一為每位選手提供專業量魚尺及專用標識,選手用自帶的智能手機自行對目標魚進行拍照和錄制放流視頻。拍攝時魚體應充分接觸到量尺,魚嘴自然閉合與量尺起始端接觸,從正上方拍攝出魚嘴外沿至魚尾梢尖處的距離照片以及放流視頻。魚體身上除本選手的手以外不能有其它東西,不能遮擋專用標識、魚嘴和魚尾。
(三)照片和視頻中量尺刻度和專用標識必須清晰可見,如照片模糊不清讀不出數據,此魚獲無效。放流視頻必須拍攝從量魚尺上抓魚到放流及魚游走的全過程,畫面應清晰連貫,否則此魚獲無效。
(四)體長大于60厘米的魚獲,選手自己判斷不能獨立完成拍攝時,可申請裁判幫助拍攝,但必須使用選手本人的手機。
(五)每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選手應提交魚獲成績。魚獲讀數精確到厘米,小數點后一位數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
(六)每尾魚獲都需提交合格的一張照片和相對應的一段放流視頻方為有效,禁止重復提交。提示計量步驟:
1.檢查專用標識是否貼好。
2.將魚獲放在尺上用手機從正上方拍照,并檢查照片是否符合要求。
3.用剪刀在魚尾梢尖處剪掉1厘米左右。
4.用手機按要求拍攝放流視頻。
十四、錄取名次與獎勵辦法
獎勵總成績前十名選手和最長單尾的選手,總獎金14.2萬元,獲得獎金的選手本人須依法納稅。
(一)總成績獎:

(二)最長單尾獎:
9月28、29日兩場比賽各設一名最長單尾獎,獎金1000元,如最長單尾相同,則依次比較第二長單尾、第三長單尾….直至抽簽確定。

十五、裁判員
將從全國選派仲裁委員、總裁判長、副總裁判長、成統裁判長、裁判員。(裁判長為國家級裁判員)
十六、舉報、申訴
(一)在比賽過程中選手對其他選手的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必須符合四個條件:
1、舉報者需實名制;
2、向總裁判長進行舉報;
3、提供舉報者本人拍攝的視頻、照片或相關兩人以上人證等證據;
4、違規現象發生15分鐘以內;
(二)比賽過程中選手對裁判長對本人成績統計有異議,本人應在15分鐘以內向總裁判長進行申訴,總裁判長的判罰為最終判罰。
(三)參賽選手如對裁判委員會的裁決有異議,可在比賽成績公布后15分鐘內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申訴費1000元人民幣(若勝訴則費用全部退還)。
十七、免責聲明
凡參加本次活動者,均視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人,鑒于戶外釣魚活動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風險,賽事組織方不對非活動組織原因所致的個人意外事故負責任。參與者必須自行評估本次活動存在的個人意外事故的客觀因素,風險自負。敬請所有參賽選手請提前自行辦理個人意外事故保險事宜。
十八、權益聲明
賽事組委會擁有對所有比賽照片的使用權。參賽選手需無條件授權賽事相應運營商、贊助商使用比賽中的名字,音頻,肖像以及人物介紹可用于賽事制作的商品、推廣活動以及文章或媒體發布,且不享有相應報酬。
十九、其他事宜
賽事活動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組委會有權縮短或調整比賽時間。
二十、本規程最終解釋權歸賽事組委會
違規處罰
選手在參與整個賽事活動中應遵守比賽規程和規則,如有違反按下列方式處罰。
一、選手違反下列條例者,應給予警告處罰。
(一)選手可配備多套符合規定的釣具裝備,比賽過程中可隨時更換,但比賽時只能使用一支釣竿入水作釣。作釣時必須全程手持魚竿。
(二)禁止在碼頭出發區和碼頭計量等待區做釣。
(三)作釣期間兩舟相距不得少于30米。
(四)在比賽過程中,不得有干擾他人作釣和通航的行為。
(五)釣獲的魚,必須完成拍照測量、錄像放流后,才允許下一次拋竿。
(六)釣獲非目標魚或目標魚達不到規定長度,應立即放流。
(七)在比賽期間不允許將作釣舟體錨泊在水面及岸邊的任何物體上(包括水草、樹枝等物體)。
(八)不按規定使用救生衣、對講機等設施、設備。
(九)必須在碼頭出發區按裁判的口令,統一出發。
(十)比賽期間選手不允許接受任何人指導和指導其他選手。
(十一)參賽舟進出碼頭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比賽結束時,舟靠近碼頭的任何移動都必須低速行駛。
(十二)比賽中選手不允許抽煙,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向水域內丟棄任何物品。比賽結束離開舟,必須整理好所有設施、設備,并保持舟干凈衛生。比賽中所產生的任何垃圾必須帶回岸上處理。
(十三)選手從報名檢錄起,應該按照組委會的要求進行比賽和其他行為活動。必須全程參加開幕式、計量、頒獎、采訪等環節。
(十四)賽事組織委員會發放的服裝及釣具,選手必須穿戴和使用。
(十五)所有選手必須遵守崇高的競技精神,本著保護水資源、保護魚類資源、保護自然環境、尊重對手、尊重裁判員負責任的態度。服從裁判員的管理。
(十六)選手必須在比賽結束后30分鐘內,按要求提交當日成績。不提交當日成績者視為單場棄權。
二、選手違反下列條例者,應給予罰減總長度50厘米處罰。
(一)選手本次賽事中兩次被警告。
(二)比賽中只能使用擬餌,每個擬餌上只能掛1—3枚鉤,每枚鉤允許1—3個鉤尖,擬餌需經過組委會的審核檢查。禁止使用阿拉巴馬釣組及雙餌等(多擬餌組合型)擬餌。禁止使用串鉤、飛蠅鉤組。比賽中禁止使用拖釣、飛蠅釣法。
(三)選手需在比賽結束口令下達前抵達碼頭計量等待區(以體舟進入計量等待區為準),超出規定時間5分鐘以內。
三、選手違反下列條例者,應給予取消單場比賽資格的處罰。
(一)選手在比賽期間禁止在賽場設置的禁釣區內作釣。
(二)選手需在比賽結束前抵達碼頭計量等待區(以舟體進入計量等待區為準),超出規定時間5分鐘以上。
(三)任何時間不允許用手拋或器具打窩。
(四)私自無故棄舟上岸。
(五)禁止舟與舟靠攏、并舟和互相換舟。
(六)選手賽前及賽中不允許飲用任何酒精飲料,不得服用任何致興奮、致幻藥品物質。
四、選手違反下列條例者,應給予取消全場比賽資格的處罰。
(一)不得藏魚、串魚。
(二)比賽的舟上裝有錄像監控系統,對比賽過程全程攝錄。錄像監控系統,為裁判監管的重要部分,除設備自身質量問題外,選手不得以任何理由人為干擾攝錄,導致設備對選手本人無記錄。
(三)在比賽期間中不允許有故意換人、換卡、修改照片或視頻等弄虛作假行為。
五、選手違反下列條例者,應給予上報休閑垂釣協會作處罰或者追加處罰。
(一)藏魚、串魚,情節嚴重者。
(二)在賽事活動中故意換人、換卡、修改照片或視頻等弄虛作假行為,情節嚴重者
(三)比賽結束后,不論輸贏,不接受賽后進行的現場媒體采訪,無故不參加頒獎。
(四)不得因對技術官員個人的問題或成見,通過媒體評論,質疑技術官員整體,否定整個比賽,而損害本項目的聲譽。
(五)不得針對技術官員、其他選手、觀眾或其他人員使用侮辱性語言或手勢。
(六)不允許參與賽事有關的一切有價賭博行為,不允許有影響比賽結果的行賄和受賄行為。
(七)在賽事活動中,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