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談依憲治國、依憲執政
2021年第5期《求是》雜志發表了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文章《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黨建網微平臺整理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部分重要論述,一起來學習。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我們講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同西方所謂“憲政”有著本質區別,不能把二者混為一談。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就包括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
——2020年11月16日,習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2015年,我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等場合都明確指出,“黨大還是法大”是一個政治陷阱,是一個偽命題;對這個問題,我們不能含糊其辭、語焉不詳,要明確予以回答。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不是對立的,而是統一的。我國法律充分體現了黨和人民意志,我們黨依法辦事,這個關系是相互統一的關系。全黨同志必須牢記,黨的領導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國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法治最大的區別。離開了黨的領導,全面依法治國就難以有效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建不起來。
——2020年11月16日,習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當然,我們說不存在“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是把黨作為一個執政整體、就黨的執政地位和領導地位而言的,具體到每個黨政組織、每個領導干部,就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有些事情要提交黨委把握,但這種把握不是私情插手,不是包庇性的干預,而是一種政治性、程序性、職責性的把握。這個界線一定要劃分清楚。
——2020年11月16日,習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我們講依憲治國、依憲執政,不是要否定和放棄黨的領導,而是強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我國憲法是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黨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取得的成果,反映了在歷史和人民選擇中形成的黨的領導地位。
——2014年2月17日,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這次憲法修改建議將這個內容明確載入憲法總綱。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國題中應有之義。我們是中國共產黨執政并長期執政,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首先就包括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都是錯誤的、有害的,都是絕對不能接受的,也是從根本上違反憲法的。
——2018年1月19日,習近平在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事業不斷發展的“定海神針”。這次修改憲法,在憲法序言確定黨的領導地位的基礎上,我們又在總綱中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強化了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地位。憲法修改后各方面反響很好。我們要繼續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不斷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
——2018年8月24日,習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都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2020年11月16日,習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憲法是我們黨長期執政的根本法律依據。我國憲法確認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確認了黨在國家政權結構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核心地位,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實踐表明,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完全可以有機統一起來。我們一直強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這是我們黨深刻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正反兩方面歷史經驗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慘痛教訓之后得出的重要結論,是我們黨治國理政必須遵循的一項重要原則。
——2018年1月19日,習近平在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發展人民民主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我們必須堅持把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斷把法治中國建設推向前進。
——2014年9月5日,習近平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任何公民、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都必須以憲法法律為行為準則,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利或權力,履行義務或職責,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2018年8月24日,習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證。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
——2014年12月,習近平在首個國家憲法日之際作出重要指示強調